蓝藻柒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清算公告
尊敬的合伙人:
蓝藻柒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7年8月31日起始运作,我司始终秉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的理念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蓝藻柒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2.6、17.1条的约定,基金经营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满四年之日止,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1)年。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本基金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并展期一年,2022年8月31日展期到期基金进入清算流程(清算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
根据基金合同第17.2.1条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荣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清算人,协同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基金资产的清算工作。我司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资产的变现情况,及时进行清算资金的划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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