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道消费升级私募股权基金清算公告
荣道消费升级私募股权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4月18日起始运作,我司始终秉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的理念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荣道消费升级私募股权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二、(四)、7条的约定,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于2022年4月18日到期进入清算流程(清算基准日为2022年4月18日)。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三、(一)、2条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荣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清算人,协同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进行基金资产的清算工作。我司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资产的变现情况,履行清算人的职责。
特此公告!
荣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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